美國DLC認證申請流程及美國產品補貼
1、要瞭解DLC 認證,首先要瞭解能源之星。能源之星(Energy Star)是一項由美國政府(美國環保署(EPA)與能源部(DOE))所主導,並結合產品製造業、零售業共同參與,主要針對消費性電子產品的能源節約計畫。能源之星認證要求所有製造商必須提交由得到IAS 審核授權,並經美國能源部和美國環保署認可及批准的實驗室出具的測試結果方可有效。進入美國市場的照明類產品,能源之星並非強制性認證,但是美國政府強有力支持此項認證,同時規定對銷售有能源之星認證產品的廠家和使用的家庭進行補貼,並要求聯邦政府機構選擇有能源之星Energy Star 認證的產品。因此中國銷往美國的大部分燈類產品,都擁有Energy Star 認證。而DLC 則針對ES 規範以外的產品。
2、DLC 是由公用事業公司和地區性能效機構組成的聯合組織,在認證高能效照明品質和性能方面處於領先地位。DLC 的目標是促進高品質、高能效的照明設計在所有商業照明領域中的普及。DLC 認證產品目錄被公共事業公司用於在美國各地尚未被“能源之星 (ENERGY STAR)”標準覆蓋的高性能固態照明燈具的推廣。“對於非能源之星(ENERGY STAR) 的照明產品而言,DLC 認證產品目錄是衡量高品質、高能效照明產品的實際 準則。
3、就目前美國能源之星不能做的產品,也可以做DLC 認證。
4、貝爾南方是美國,加拿大政府和電力部門對LED 照明實施補貼的 DLC 項目(Designlights Consortium)測試機構和申請機構。
DLC 需要提交資料如下:
產品規格書、DLC 要求 LED 產品需要測試和提交 IES LM-79報告,ISTMT 現場溫度測試報告,燈珠LM-
80報告;質保聲明(至少5年質保),另需填寫DLC 相應表格。
DLC 認證標準:
1、目前的V1.7 版本是2012 年11 月13 日更新的,在2013 年4 月6 號過渡期;
2、2.0 版本自公佈日起2013 年4 月7 日,即可採用;
3、舊版V1.7 版本測試的產品,將於2014 年1 月1 日,估計,屆時必須提供新的技術報告,重新評估標準變動的地方;
4、本次基本上提高了照明出光效率到 70-85lm/w;
5、本次重點是燈管、面板燈的要求適應現有技術:光效提升到85lm/W,光通減少到2000 或3000lm,距高比範圍放 寬1-2.0;
6、本次也將高棚燈與低棚燈,光通進行區隔為 10,000lm 和5,000lm。
DLC主要測試項目:
1、最低光輸出
2、區域流明分佈
3、色溫、顯色指數
4、光效
5、流明維持率
6、擔保使用年限
7、功率因數和電流諧波